| 资料清单 |
原件 |
复印件 |
资料说明 |
| 1.护照 |
1本 |
1份 |
A、申请人护照须在签证期过后还至少90天有效.。
B、护照须在广东、广西、福建、海南四省,非以上四省者,须提供上述四省区的有效暂住证,并提供复印件两份(半年前开始生效的,不足半年者请提供旧暂住证) |
| 2.照片 |
2张 |
|
近期半年的白底护照相片 (规格3.5x 4.5cm) |
| 3.身份证明 |
一份 |
A、户口登记本的英语工整材料。提供须包括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的最新资料,户口上的职业,工作单位,身份证号,应于其他证件一致。非常重要!
B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。 |
| 4、中方公司资质证明 |
1张 |
|
营业执照副复印件加盖公章。 |
| 5、中方派遣信 |
1张 |
A、派遣信原件,必须有单位名称抬头、公章、负责人签名;须有供领馆查询的地址、电话。派遣信内容包括:申请人(名字、护照号)在公司的职务、
此行的目的、 逗留天数和行程、说明谁承担费用、保证遵守当地法律按时返回中国。(使用公司信签纸书写)
B、提供2张有加盖公章的空白信签纸,以备不时之需。 |
| 6、立陶宛有效的邀请涵 |
1张原件 |
|
经立陶宛移民局批准的邀请涵为有效。非常重要!! |
| 7、双方公司商务往来证明 |
|
商务往来证明材料:买卖合同,合作意向书,其他贸易证明材料如:LC復印件,进出口确认书等(也可由中方提供
)。(必须提供) |
| 8.保险 |
1张 |
国外逗留期的30万意外医疗保险证明。(使用白金计划,我公司可以代办) |
| 9.资金证明 |
1张 |
银行存款证明原件,对应的的帐号的半年历史交易清单。
每人40欧元*访问天数。(金额规定) |
| 10.申请表 |
1张 |
可以使用中文填写申请表。 |